积极主动迎接“中概股”回归,助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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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主动迎接“中概股”回归,助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作者:admin浏览数:2020-08-30 23:13:03

“中概股”回归将为推动我国“双循环格局”提供新动力。2019年9月美国提出“对已经上市的中国公司实行强制退市”,一年之内这一说法逐步演变成了现实。随着新冠肺炎疫情暴发、美国经济陷入新的严重衰退,TikTok被威胁强行收购,不少“中概股”未雨绸缪,开始高调回归动作。如何看待“中概股”被退出?“中概股”退出后出路在哪里?“中概股”回归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存在哪些联系?一系列重要问题正在引起人们深入思考。

“中概股”退市对美国是“双刃剑”

“中概股”是维系中美两国经济关系的重要纽带。据6月24日《证券时报》数据,中国目前有230多家企业在纽约证交所、纳斯达克、美国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通常被称为“中国概念股票”,简称“中概股”。目前“中概股”总市值超过1万亿美元,约占美国股票市场总市值的3%,日均交易量占美国股票市场的6%,约80亿美元,为美国全部存托凭证的50%。2019年,“中概股”融资总额约100亿美元;美国投资者持有“中概股”市值约3500亿美元,占美国全部存托凭证总市值的三分之一。美中经济与安全审查委员会(USCC)资料显示,截至2019年2月25日,在纽约证交所、纳斯达克和美国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中国公司共156家,“中概股”市值1.2万亿美元。其中中国政府持股占30%以上的有11家,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国人寿、中国电信、东方航空和南方航空等大企业。而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0年6月18日发布的数据,在美国上市的“中概股”有252家,市值达1.8万亿美元,占到海外中概股总市值的九成以上。另据商业数据,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交易所等地挂牌和交易的“中概股”总市值超过1.5万亿美元。可见无论哪个统计更权威,“中概股”对于美国股票市场的健康发展贡献很大是事实,是两国关系的柔性桥梁。

“中概股”回归并非新鲜事。1994年山东华能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集资3.33亿美元,拉开中国注册企业首次进入美国资本市场的序幕,至今“中概股”在美国股票市场走过了四分之一世纪的历程,这是条不平凡的路,上市与退市同时发生并不罕见。例如,在经历美国2007~2009年经济“大衰退”后,2011年从美国交易所退市的“中概股”总市值超过同期IPO规模,一年内长期停牌和退市的“中概股”达46家。其中,28家被勒令退市、6家主动私有化退市、1家退回场外市场(OTC)交易、1家因破产而退市、6家被停牌。2015年,“中概股”又掀起了回归潮,完美世界、中国手游等主动退市的“中概股”超过30家。遭遇估值折价、做空危机、融资受阻、中美投资逻辑差异是这个时期造成“中概股”退出美国资本市场的重要原因,同时,国内资本市场日益成熟,也在促成“中概股”回归潮。

第一,“中概股”事件是美国对华经济打压策略之一。近年来中国企业无端被美进行301调查、232调查等,输美产品关税暴增、中国企业屡遭打压、大批中国“实体”甚至连大学和科研机构都被以莫须有的罪名,遭到美国商务部、财政部“制裁”,甚至中国使用CHIPS、SWIFT系统进行国际金融交易、结算与支付的权利都遭到被剥夺的威胁。美盟国、准盟国甚至非盟国也遭到频频施压,被要求将中国的5G技术排除出有关国家的基础设施系统。可见将“中概股”从美国金融市场全面清除,只是美国针对中国资本采取的又一项打击措施,“中概股”出走和回归本土重新上市流通也是必然的选择。

第二,美国清理“中概股”采取了釜底抽薪策略。2019年以来,美国开始在资本市场发起对“中概股”打击,先有纳斯达克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提案,提高对新兴市场国家到纳斯达克上市公司的挂牌要求;再到美参院一致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案》(HoldingForeignCompaniesAccountableAct),要求证券发行人不受外国政府拥有或控制,还要对上市公司进行检查,否则将面临在美禁止交易的代价;接着又命令联邦政府雇员养老金、大学养老基金从“中概股”中撤离,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有史以来首次公开要求美国资本,不要投资“中概股”。种种迹象表明,今后一个阶段将有越来越多“中概股”面临被有意抛售被迫从美退市窘境,那么回归本土无疑将成为这些“中概股”的优先选择。

第三,“中概股”退市对美国来说是“双刃剑”。据路透社报道,美国投资基金在“中概股”投资有数千亿美元,大型互助基金持有中国证券投资组合金额巨大。一是目前美国持有中国资产最多的三大机构投资者包括黑石(Blackrock)、普信(T.RowePriceAssociates)、先锋集团(VanguardGroup),投资总市值超过400亿美元。二是道富环球(StateStreetGlobalAdvisorsUS)和景顺顾问(InvescoAdvisersInc.)两大投资基金,持有中国公司股票市值约150亿美元。可见“被退市”的是中国公司,但美国机构投资者以及关联个人和公司都将蒙受损失。而且美国的单方面行动,将导致中国公司回归上海、深圳或香港,或转到欧洲和亚洲其他主要股市,甚至继续在美OTC市场进行场外交易,短期内必将造成美国投资的损失,长期将损害美国资本市场的声誉。

而且“中概股”回归本土上市换来的经济效益更大。一是能募集更多资金支持企业发展,二是增强了融资渠道方面的安全性。例如,今年6月11日网易在港上市,首发募资211亿港元,目前在香港股市市值近4200亿港元,已经超出了其在美股的市值。近日蚂蚁集团迈出了在香港和上海上市、首次公开募股第一步。据《纽约时报》报道,蚂蚁集团选择本土上市和“中国企业和特朗普政府之间的局势‘不确定’”直接相关。

“中概股”回归的三条路径

“中概股”回归开弓难有回头箭。以前我国企业到美国上市,大多因为没有更好的选择,但现在不同。一是港交所IPO发行和结算改革进展非常快,港股及A股市场规则持续升级完善,客观上增加了对“中概股”的包容性和吸引力,有助于企业融资、增加股票流动性,而且离本土市场更近、获得更好估值、降低监管风险。继2019年11月阿里巴巴在香港二次上市成功之后,就有不少“中概股”到港上市传言。今年7月腾讯提出有意收购搜狗剩余股份,然后搜狗ADSS从纽约退市,成为腾讯的私人控股、间接全资子公司。京东也已于6月中旬在港二次上市。今年5月中旬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股价表现持续好于恒生指数,其中就应当有上述因素影响。

二是市场预计,在上海或深圳上市可能会实现原“中概股”的更高估值,对退市“中概股”颇具更大吸引力。未来即使只有50%的“中概股”回归国内,无论在哪家资本市场上市,都将是六七千亿美元以上的较大规模市场,而且后续的政策影响将是十分广泛的、长期的。

三是2019年“沪伦通”为上证所A股合格上市公司在伦交所主板上市提供了新选择。因此,除了证券发行机构,服务平台应当及早未雨绸缪,相关的制度安排和监管机构都应当采取统一行动;同时应当探讨在国家利益整体一致前提下,由中央对于香港、上海、深圳各个交易市场进行组织动员、协调行动的可能性。

“中概股”回归国内上市可能有三条主要路径。第一种途径是直接IPO,优点是有助于提高公司声誉、融资规模大、交易活跃,但是周期长、对公司盈利要求高、政策因素影响大。第二种是借壳,优点是上市速度快、对业绩要求宽松,但是资产会被稀释。第三种是新三板挂牌。这种方式优势明显,申报流程短、准入门槛低、审核条件宽松,对创新型科技企业的估值弹性大。2015年世纪佳缘与百合网合并,成为“中概股”回归新三板的路径和案例之一。此次腾讯收购搜狗可能是又一个成功案例。当然如果从操作层面出发,“中概股”可采取的做法很多,除了及早谋划从美国主动退市,回归国内,还可积极回购股份,提高上市公司每股净资产价值,增加市盈率,这些都有利于长远发展。

“中概股”回归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上海应持续为“中概股”回归做好政策环境塑造工作。2020年4月,证监会发布《关于创新试点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相关安排的公告》,为红筹企业提供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科创板上市试点的创新路径。其中,将在境外上市、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在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红筹企业上市,市值标准放宽至200亿元人民币。同时,允许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和红筹企业在创业板试点提供注册上市条件,为未盈利企业上市预留空间。

6月5日上证所发布《关于红筹企业申报科创板发行上市有关事项的通知》,细化对红筹企业申报科创板发行上市过程中涉及的对赌协议处理、股本总额计算、营业收入快速增长认定、退市指标适用等事项,持续增强了科创板相关制度安排的包容性和适应性。

6月1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和《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为尚未在境外上市的合格红筹企业,单独设定了符合限制条件的100亿元以上和50亿元以上的两套上市标准。可见,国内资本市场从监管层面和证交所,都为接纳“中概股”回归进行了主动积极准备。

承接“中概股”回归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有重要意义。长期以来上海正在不断形成门类最为完备的国际金融市场之一,股票、债券、货币、外汇、黄金、期货、票据、保险等各类市场金融要素不断集聚,离岸金融和在岸金融业务也在相互促进发展。《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上海建成全球资产管理、跨境投融资服务、金融科技、国际保险、全球人民币资产定价、支付清算和金融风险管理与压力测试“六大中心”,形成优良的国际一流金融生态系统,“中概股”回归必将率先强化上海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为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新动力,面对疫情对经济环境的冲击,“中概股”回归也有利于推动“新发展格局”尽快形成。

未来对策

未来我们的政策和策略值得深入思考。

一是,建议国家证券、银保监部门联手香港有关监管发行机构,制定上海、香港和深圳三地资本市场协调接纳“中概股”回归的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通过之后,香港的稳定繁荣局面必将进一步发展,香港和内地发展相互协调的程度也将逐步提高,所以应当从总体国家利益角度出发,指导和协调三地资本市场共同承接“中概股”回归二次上市。

二是,上海要勇于努力探索在大陆法框架下,通过立法豁免、立法试点,在建设大规模、国际化、能够随时代演变的资本市场方面实现突破。

三是,在当前中美关系持续遭受外部冲击的现实和强烈预期下,上海有关管理部门和资本市场发行、监管机构,应相互协同,指导要素主体,要进一步从政策完善和细化方面做工作,主动对接有关“中概股”企业,提前介入指导和服务,稳妥推动。

四是,未来要结合“中概股”企业发展,对标境外先进市场实践,根据有关上市审核规则、上市规则,提高上市效率和监管水平,在后期的市场运行过程中,防范市场投资风险,充分落实科创板优先支持硬科技企业要求。

五是,针对未来“中概股”回归可能出现的有关外汇出境压力、企业回归完成后的减持压力等问题完善对策,化解矛盾。

[李超民系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首席专家,朱文革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美国财税改革对美在华高科技企业影响及我国的对策研究》(18BGJ003)中间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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