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风破浪”一周年,科创板注册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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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风破浪”一周年,科创板注册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功

作者:admin浏览数:2020-07-23 09:59:59

2020年7月22日,是科创板开盘一周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举措,对资本市场有深远的影响。

值此一周年之际,证券时报记者对话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首席合伙人毛鞍宁,回顾设立科创板和试点注册制改革的实践成果,并对未来如何完善注册制,更好服务于资本市场提出见解。

以下内容来自《证券时报》的采访文章,原文标题为《对话毛鞍宁:科创板注册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功》。内容有所修改,仅供参考。

根据公开资料,安永华明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晶晨半导体、青岛海尔生物医疗、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百奥泰等众多公司登陆科创板提供了审计服务。毛鞍宁同时也是安永大中华区审计服务首席运营官,并担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咨询委员会委员和上海市徐汇区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等社会职务。

说到科创板,毛鞍宁首先认为,科创板注册制改革成果颇丰,一年来,科创板共计受理400余家企业上市申请,已上市交易企业总市值超过2.4万亿元2,并助力了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的优质科创企业在短时间内登陆中国资本市场。

作为注册制的先行者,科创板的成功实践为我国资本市场带来了改革的春风,并有力促进了上海科创中心与金融中心的联动发展,完善了资本市场基础制度。

科创板坚持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增强市场包容性,降低隐性发行门槛,提高了企业发行上市的可预期性。把信息披露的质量交由中介机构核查把关,把选择投资企业的权力交给市场自主判断,注册制改革极大地提升了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

Q1:证券时报:科创板该如何平衡好和创业板在支持高精尖企业方面的关系?

毛鞍宁:科创板致力于服务“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技术、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企业。

创业板采取了差异化定位,聚焦为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提供服务,即允许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传统企业上市。这将形成对科创板的有益补充,并促进传统产业的创新升级。

创业板主要服务于中小创新型企业,而科创板主要支持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企业,尤其是科创板对硬科技要求较高,根据科创板《科创属性评价指引》,目前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采用“3项常规指标+5项例外条款”的结构。企业如同时满足3项常规指标,即可认为具有科创属性;如不同时满足3项常规指标,但是满足5项例外条款的任意一项,也可认为具有科创属性。

另外,上交所在积极探索将科创板上市公司纳入沪股通标的、引入做市商制度、允许IPO老股转让制度、发布科创板指数,研究和推出相关产品和工具,支持更多“硬科技”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

未来两板将有望按照错位发展、良性竞争的原则,有竞争,有互补,共同探索资本市场深化改革,进一步推动主板、中小板等改革进程,建立健全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全方位分层次对优质企业提供资本市场服务,建设完善的企业融资渠道。

Q2:证券时报:在科创板制度完善方面,有哪些建议?

毛鞍宁:继续借鉴国际最佳实践,坚持市场化、法制化方向改革不动摇。

注册制改革是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作为信息披露的重要载体,部分招股说明书的信息披露针对性还不够,有效信息不充分、不突出,投资决策信息不足、冗余信息多,与新《证券法》要求的“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存在差距,这就需要科创板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建设,并借鉴国际经验,加强包括招股说明书信息验证方面的实践探索。

此外,科创板在加强资本市场监管、提高违法成本方面,也需要在制度上做进一步完善。刘鹤副总理在今年7月1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上强调,要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要求,多措并举加强和改进证券执法工作,而注册制下的科创板上市审核,应该建立健全奖惩措施,对试图通过粉饰信息、欺诈造假谋求上市的企业,交易所应予以严厉处罚。在这个强监管的机制建设中,除了证监会、交易所参与外,建议吸纳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律师行业协会等一并紧密参与,建立起一个多层级的监管体系。

Q3:证券时报:在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科创板应该发挥好哪些方面的作用?

毛鞍宁:科创板的设立不但支持科创型企业上市融资,更是为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为开创中国资本市场新生态而开办的试验田。科创板应发挥好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继续提高审核效率和可预期性,为其他板块的改革树立标杆。

2020年5月以来,上交所推出“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2.0”,并以此为抓手,以更精确的审核问询、更高效的审核流程、更务实的监管手段、更协同的工作机制,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优化审核服务,进一步降低发行上市信息披露成本、提高发行上市审核效率。科创板力求发行条件制度化,开板以来,已经公布了32项上市审核标准。这些公开透明的审核标准,让中介机构的工作有章可循,在核查中根据审核标准牢牢把关,而交易所可以通过反馈问询等途径督促中介机构夯实招股说明书的信息披露质量,解决审核中的疑问,而不是去一味否定企业。这些举措为创业板以及后续主板、中小板等资本市场改革提供了积极的参考作用。

科创板在提高企业发行上市的可预期性方面,起到了重要的表率作用。以往,中国企业谋求国内上市,具有不确定性。科创板推出后,对审核时间和程序做了明确规定,交易所自收到发行人上市申请文件后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受理的决定,并在受理注册申请文件之日3个月内作出是否同意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审核意见。这点虽然看似微小,却意义重大。一个稳定的市场预期,对提高企业和投资者信心,促进中介机构工作都有着积极的作用,大大提高了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肩负着中国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使命和愿景。值此一年之计,科创板已交出了一份令各界满意的答卷。资本市场的改革也正从形式改革的浅滩走向内容改革的深水区,未来依旧充满挑战,但只要我们坚持“四个敬畏”,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一定能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发、有活力、有韧性的中国特色资本市场!

关联阅读:

【上市IPO】创业板注册制来临,安永解析新创业板与科创板

注:

[1] 简称“安永华明”

[2] 数据来源:上交所科创板股票审核官网

本文是为提供一般信息的用途所撰写,并非旨在成为可依赖的会计、税务或其他专业意见。请向您的顾问获取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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